北京11月6日讯(记者 张海蛟) 近日,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诚信公告显示,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对上海浦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昱置业”)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警告。该处罚公开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记者查询发现,上海浦昱置业为通用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地产”)旗下子公司。

上述处罚涉及项目为川沙新市镇C07-15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民防工程;所在区县为浦东新区。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处罚日期为2020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指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该条款第(二)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一条显示: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其第二条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资料显示,川沙新市镇C07-15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C07-15地块,地块东至规划河滨路、南至平川路、西至曙光路、北至绣川东路。该项目基地面积为6336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115.19平方米;容积率为1.7;建筑密度为18%;绿地率为35%;投资金额为13.06亿元。

上海浦昱置业成立于2016年7月15日。其股东结构如下:通用地产(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5000万元。通用地产(上海)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通用地产持股99.2424%,认缴出资13100万元;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7576%,认缴出资100万元。